第十五章 想要你爱我,想要我发财(1 / 1)

林晚晴被他这无缝切换的演技逗得一愣,旋即笑得花枝乱颤:

“萧公子这张嘴,可真是……”

“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会说话?”

萧易保持着那副深情款款的模样,心里却在吐槽:

废话,以前你是甲方吗?

以前你给我银子吗?

没有银子,我凭什么给你提供情绪价值?

林晚晴笑够了,摆了摆手:

“行了行了,今儿我开心,这书箱你就拿走吧。”

“你还想要什么?想要银子,还是什么东西?”

闻言,萧易思索了片刻,随后微笑开口:

“沾一点点边吧”

林晚晴疑惑,不是银子?这人以往不就喜欢钱吗?

“那……你想要的是什么?”

“你把它分开。”

萧易瞬间入戏,望着林晚晴,轻声说着。

那双看狗都深情的双眼,看得林晚晴心中莫名一慌,她问:

“分开……”

“你……你想要……”

萧易温柔一笑,

“想要你爱我,想要我发财。”

林晚晴娇躯一怔,想要……想要她爱他?

她那张精致的脸上,神情一瞬间变得复杂。

但很快,她便反应过来,轻啐了一口:

“切,你很自私啊。”

萧易笑道:

“怎么自私了?”

林晚晴抱着胳膊,托着胸,一脸不屑道:

“为啥不想要你爱我,想要我富贵?”

闻言,

萧易低下了头,神色恰到好处地落寞下来。

他深吸一口气,带了三分委屈、三分可怜,轻声说:

“因为……”

“因为我已经爱你了。”

“而你……也已经富贵了……”

林晚晴浑身一僵。

她站在那里,看着萧易,整个人像是被定住了一样。

“你……”

从小到大,她听过无数恭维的话。

有人说她漂亮,有人说她聪明,有人说她手段了得。

但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,

“我已经爱你了。”

说这话的人,

还是曾经她欺辱过无数次,谩骂过无数次,在她眼里不值一提的狗奴才。

萧易看着她愣神的样子,他拱了拱手,温柔道:

“林姑娘,天色不早了,早些回去吧,七日后的诗会,我会准时到的。”

说白了,这一百两银子,活该我赚啊!

除了我,谁能服务得这么到位?

他知道这女人,对王宛之并没有表面上那般友好,这次花钱让他演戏,估计也是想要让王大小姐不如意。

当然,也可能是为了給她哥林枫让道。

以往他被聘为‘舔狗’,苦哈哈地跟在王宛之屁股后面,以肉体凡身死命拦着金陵公子,现在自己这个麻烦消失,林枫也终于可以上位了。

不过,这些都与自己无关。

他只需做好临走前的最后一单,就彻底解放了。

说完,萧易拿起书香,侧身绕过她,走进了夜色里。

林晚晴站在原地,看着他的背影,一动不动。

风吹过,她的裙摆轻轻晃动。

良久,她抬起手,摸了摸自己的脸,很烫很烫,轻声喃喃着,

“想要我爱你,想要你发财……”

他……

他究竟是真心的,还是为了讨她欢心?

难道……难道他一直以来,喜欢的是自己?

而当了王宛之三年舔狗,只不过是一个幌子,就是为了能够靠近她,能够多和她见见面、说说话吗……

可是……可是自己明明那样对他,那样羞辱过他,她还喜欢自己吗?

足足回味了三四分钟,

直到店长叫她,林晚晴才恍然回神,俏脸羞红一片。

……

赵王王府,书房。

李玄瑾坐在案前,手里捏着一卷书,却半天没翻一页,目光落在桌案上的鸟笼怔怔出神。

此时,窗外传来脚步声,有人在门口停了下来。

“进来。”

话落,一个身着劲装的侍卫推门而入,恭敬地单膝跪地:

“王爷,您让查的那个萧易,有消息了。”

李玄瑾放下书卷,摆了摆手道:

“说吧。”

侍卫起身,拱手禀告道:

“此人出身金陵府下属的江宁县,父名萧广,原是边军百夫长,三年前战死沙场。”

“抚恤银子被层层克扣,到他手里不足二十两,同年,其母积劳成疾,咳血卧床。”

李玄瑾接过纸,目光落在上面。

“他曾制出一种叫肥皂的东西,比皂角好使,本打算卖钱给母亲抓药,结果被县衙户房张吏员的侄子带人抢走,他去县衙理论,却被差役打了五板子……”

“肥皂?”

李玄瑾眉头一挑,这东西那时候可谓是风靡一时,就连他都屯了不少,还被运往了京城。

没想到,这东西竟然是萧易这小子造的。

这东西有多大利润,他很清楚,价值千两黄金都不为过。

“是,王爷。”侍卫如实禀告道:“属下也是花了十两银子,才从原住址街坊邻里打听到的,讲的时候也是生怕被别人听了去。”

李玄瑾眉头蹙起,好一个县衙小吏,好大的官威,好长的手啊!连老百姓的东西都抢。

若这只是个例还好办,但若是惯例,那如今大夏民间的情况可有些难办了。

他朝侍卫微微颔首,示意其继续。

侍卫继续道:

“三年前,他考过州府解试,成了举人,同年入王府为伴读,直到今日解约。”

“今日他在悦然酒楼,当着林家林枫、沈家沈墨言等人的面,作了一首《将进酒》。

半个时辰后,被醉月楼柳知意接走,又作了一首《声声慢》,柳姑娘今晚唱的,就是这首。”

说着,他将从悦然酒楼抄录的那首《将进酒》,双手呈上。

李玄瑾接过那张纸,展开一看。

“《将进酒》……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……”

他一字一句读下去,读到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”时,身子一怔,不由得眼前一亮:

“天生我材必有用……”

“此子有凌云之志啊!”

李玄瑾看着这首诗,赞叹不已,爱不释手。

“好一个才子,好一首将进酒!”

不仅如此,

还給知意那丫头写了一首词。

一天之内,一首诗一首词,皆为上等。

如此才学,却只在王司马府上做个伴读,真是浪费啊!

三年潜龙在渊,今朝一飞冲天。

如此才子,給他一个机会又何妨?

念及于此,李玄瑾微微一笑,对侍卫吩咐道:

“你去跟王妃知会一声,说七日后的诗会多加一张请柬,明日去交给那个叫萧易的年轻人。”

七日后,王妃要在府上举办一场诗会,请的都是金陵城里有头有脸的公子小姐。

他本来只是让王妃随便办办,权当给那些年轻人找个由头聚一聚,看看大夏年轻一代的风采。

说不定也能撮合几对才子佳人,造一段佳话。

现在看来……

倒是可以給萧易个机会。

若是能在此次诗会夺得魁首,那诗词极有可能流传千古,或许还会被座上宾看重,邀入府中,成为幕僚清客。

要知道,在大夏对许多才子来说,先入幕,再因表现优异被主官举荐入朝为官,是一条更稳妥的路。

当然,他是不可能举荐的。

自己身为赵王,本身身份就极为敏感,如今虽是隐退朝堂,但朝廷上盯着他的人可不少。

他举荐的人,很有可能被扣上帽子,反倒是害了萧易。

但給才子一个机会,还是没问题的。

“是,王爷!”

侍卫恭敬应道。
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