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大夏吕奉先(1 / 1)

雨水渐停。

萧易也带着大牛和小翠回到了家。

萧母正在院子里收衣服,见他们回来,先是被大牛扛着的那张床吓了一跳,然后看见后面跟着的小翠,愣住了。

“易儿,这是……”

萧易笑着介绍:

“娘,这是大牛,这是小翠,以后就在咱家了。”

“等到了十月大牛跟我进京,小翠留下来照顾您。”

大牛见到萧母,连忙放下床,拉着小翠跪下磕头:

“给老夫人请安!!”

“小翠给老夫人请安。”

萧母吓了一跳,赶紧上前,把他们扶了起来:

“哎哟喂!快起来快起来,别跪别跪……”

“好孩子,以后就是一家人了……”

小翠乖巧地喊了一声:

“老夫人好。”

萧母连连点头:

“好好好,快进屋,屋里暖和……”

萧易也吩咐道:

“大牛,去把床放屋里吧。”

虽然屋里空间不大,但将就将就也能睡。

过几日就收拾收拾东西,在城中繁华地段租一个院落,算算时间也不过住三四个月,天气转暖就可以接母亲去京城了。

按照金陵城的物价,租一个繁华地段的院子,一个月也不过三两银子,比客栈稍稍便宜,而且住得更自在,空间也更宽裕些。

“是,公子,老夫人。”

大牛应了一声,扛着床往里走,小翠也小跑着跟进去帮忙。

安顿好兄妹俩,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。

萧母带着小翠去厨房张罗晚饭,

萧易把大牛叫到院子里。

“大牛,过来。”

大牛连忙放下手里的活儿,跑到他面前,

“公子,啥事儿?”

萧易看着他,问:

“想学武吗?”

大牛顿时眼睛一亮,激动道:

“想!当然想!”

萧易点了点头,随后转身走进屋里,从床底下搬出一个长箱子,取出了一杆枪。

枪身是上好的白蜡杆,枪头是精铁所制。

这是父亲留下遗物,他说等自己把萧家枪法都学会了,就把这把花大价钱打造的枪传给他。

但最后,爹也没能亲手把枪传给他。

萧易握着枪,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把枪递给了大牛:

“试试。”

大牛接过枪,入手一沉,好重!

萧易又从箱子里拿出一本泛黄的小册子,递给他:

“这是我爹传下来的《萧家枪法》,我先教你几个基本功。”

大牛用力点头。

萧易把枪拿回来,走到院子中央,深吸一口气。

然后他动了。

枪尖破空,

枪杆带起“嗡”的一声轻响。

紧接着,

第二枪,第三枪……

枪影重重,风声呼啸。

“额滴娘嘞……”大牛看得眼睛都直了,没想到公子看着文弱,竟还有如此武力!

萧易收枪,气定神闲:

“这叫三花聚顶,是我萧家枪法的入门招式,你先从扎马步开始,然后练这个。”

他把枪递给大牛。

大牛接过枪,学着萧易的样子,抖了抖手腕。

枪身纹丝不动。

萧易微笑道:

“第一次,有些生疏是正常的。”

“别着急,你先扎个马步我看看。”

闻言,大牛把枪放下,扎了个马步。

萧易绕着他转了一圈,伸手在他腰上拍了拍,又在他腿上按了按。

然后他愣住了。

这大牛的底子这么好吗?

“大牛,你以前练过?”

大牛摇了摇头,解释道:

“没正经练过,就是在老家的时候,经常上山砍柴,扛个几百斤的木头下山。”

“后来逃难,背着妹妹走了几百里地,也没觉得多累。”

萧易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开口:

“你试着把这杆枪举起来,保持平举,能举多久?”

大牛依言举起那杆枪,双臂平伸,枪身与肩齐平。

一刻钟。

两刻钟。

大牛的额头开始冒汗,手臂微微发抖,但枪身依然稳稳地平举着。

萧易眼前一亮,喃喃道:

“天生的练武苗子啊!”

这天生神力不说,单是这份耐力,就远超常人。

更难得的是,大牛逃难几百里还能护着妹妹活下来,这份心性和韧劲儿,比什么天赋都珍贵。

给他一个月的时间,说不定都能挤入三流高手的行列了。

看来,要花钱为大牛打造一把长枪了。

还得是猛用料的那种,这把枪还是有些轻了,不适合大牛。

若是有可能,今后可以为大牛准备一柄方天画戟,以大牛的天生神力,再勤加练习,说不准真会成为大夏的吕奉先!

“行了,放下吧。”

大牛放下枪,喘着粗气:

“公子,俺……俺还行不?”

萧易点了点头,笑道:

“大牛,你是个练武的天才。”

大牛愣住了。

萧易上前几步,拍了拍他的肩膀:

“从明天开始,卯时起床,先扎马步一个时辰,然后练枪,我教你枪法。”

闻言,大牛眼眶一红,“噗通”一声跪在地上:

“公子!俺……俺这条命,以后就是您的!”

在这个年代,武艺不仅是几招几式,更是谋生的饭碗和保命的本钱。

公子愿意教他武艺,那就是他的师父,一日为师,终身为父。

这无异于再生父母的恩情。

萧易叹了一口气,一把将他拉了起来,佯怒道:

“别动不动就跪,我说了,以后是一家人。”

大牛站起来,用力点头。

……

与此同时。

醉月楼。

三楼雅间。

李玄瑾坐在窗边,手里捏着一张纸,上面抄着《将进酒》和《声声慢》。

一旁鸟笼的鹦鹉一遍遍地喊着“天生我材必有用”“天生我材必有用”……

而他的对面,坐着一个中年文士。

金陵王家的大房二老爷——王崇古。

同时,他也是当朝礼部侍郎的胞弟,正正经经的世家核心人物。

只见,王崇古端起茶盏,抿了一口,慢悠悠地说,

“王爷,这两首诗词,是一天之内写出来的?”

李玄瑾点了点头,淡淡道:

“是的,而且写诗的那人,之前三年在王府做伴读,从未露过一句。”

王崇古呵呵一笑:

“有意思,三年不鸣,一鸣惊人。”

他放下茶盏,随后问:

“王爷,这个萧易,您查过底细了吗?”

李玄瑾眉头微微一挑,反问:

“你感兴趣?”

王崇古笑道:

“不是我感兴趣,是我那位大哥,托我打听打听。”

“你也知道,明年春闱,陛下想提拔寒门,我们这些世家,总得……心里有数。”

对于这位鸟痴王爷,他们世家的态度是能拉拢就拉拢,再怎么说也是当今女帝的长辈。

虽然明面上,这位鸟痴王爷淡出了朝堂,也没有多少亲近的大官,但能在江南混得风生水起,还收留了不少门客,谁知道他有没有别的野心?

对此,世家是不愿得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