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 难道,晚晴也喜欢他?(1 / 1)

至于萧易……

自然有人认出了他。

自从酒楼那天过后,那首《将进酒》便在整个江南文坛掀起了惊涛骇浪。

甚至无人敢说自己写的诗,能够赛过《将进酒》。

可见此诗影响之大。

“那个……那个不是王司马府上的伴读吗?”

“对,就是他,就是写《将进酒》的那个!”

“他怎么来了?”

“听说是王妃亲自下的请柬……”

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。

林晚晴凑到他耳边,低声道:

“弟弟,你现在可是名人了。”

萧易嘴角一抽,

那可不是吗?

若非那日你和王宛之两个人逼着自己去酒楼,自己也不会写出《将进酒》,也不会如此出名。

很快,四人找了个位置坐下。

萧易刚坐下,就感觉到几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。

他扭头一看,便见到不远处,王宛之坐在一张案几后,正看着他。

一身翠绿色的裙子,发髻梳得精致,却掩不住脸上的憔悴。

她见萧易看过来,嘴唇动了动,想说什么,却什么都没说出来。

只是低下头,小手紧紧攥着衣袖。

萧易……

萧易他为什么会跟着林晚晴来?

为什么……

为什么林晚晴和萧易的举止那么亲昵?

难道……难道林晚晴也喜欢萧易?

萧易没说话,错开了目光,自顾自的端起茶杯,喝了一小口。

这时,

一个穿锦袍的中年男子走上台,笑着拱手道:

“诸位!”

“今日诗会,王妃特意请了金陵城最有才学的公子小姐们,以‘秋’为题,赋诗一首。”

“魁首者,可得王妃亲手所绘《秋菊图》一幅,另加纹银二百两。”

话音一落,园中顿时惊叹连连。

王妃亲手所绘的画,那可是无价之宝。

再加上纹银二百两,这彩头可不小啊!

不少公子小姐已经跃跃欲试。

闻此言,萧易眼前一亮,

“二百两……”

早说一场诗会能赚二百两,他还苦哈哈地跟在王宛之屁股后面,做三年舔狗干嘛?

不过……

要说先前,他也没有那个身份,能够参加如此规格的诗会。

门都进不去,又何谈魁首?

但萧易环顾四周,还真瞧见了几个熟人。

王宛之他们不算,先前打过照面的,所谓的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的沈公子也来了。

而不远处,林枫和几个公子哥坐在一起,正朝这边指指点点,脸上带着轻蔑的笑容。

萧易摇了摇头,这群公子还是这般,见人都想踩一脚。

不过,今日诗会可不是他们的主场,那是真正的大人物,真正的皇亲国戚——赵王李玄瑾!

不多时,

已经有公子小姐陆续上台,提笔写诗。

有的写“秋风萧瑟天气凉”,

有的写“草木摇落露为霜”,

皆是中规中矩,没什么出彩的。

林枫也上去写了一首,无非是些“金菊满园香”“秋月照人归”之类的陈词滥调。

但他写完后,还得意洋洋地扫了萧易一眼。

萧易懒得吊他。

和一旁的林晚晴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。

毕竟今天,他陪着林晚清才是主业,作诗赚赏钱是副业,这还是分得清的。

又过了一会儿,

沈墨言上台了。

他提起笔,略一思索,挥毫写下:

“一叶挥落而知秋,万物凋零而心愁。”

“登高望远思故里,雁字回时月满楼。”

写完,他放下笔,朝众人拱了拱手。

园中立即响起一片赞叹声。

“沈公子果然大才!”

“这诗写得真好,尤其那句雁字回时月满楼,意境深远啊!”

见此情景,林晚晴凑过来,低声问道:

“弟弟,你不上去?”

萧易摇了摇头,淡然说:

“不急。”

林晚晴黛眉微挑,打趣道:

“怎么,怕了?”

萧易笑了笑,说:“你是知道的,我不爱出风头。”

闻言,林晚晴微微颔首,这也确实,若非那日酒楼,她也不知道萧易弟弟竟有如此诗才。

也便不多问了。

又过了一会儿,王妃身边的侍女走出来,笑道:

“诸位公子小姐,王妃说了,今日诗会,若有佳作,可呈上来一观。”

众人纷纷把自己写的诗呈上去。

萧易本想写黄巢那首“待到秋来九月八,我花开后百花杀”,但最终还是放弃了。

在这个时代,还是谨言慎行些为妙……

万一被当成反诗,那小命可就危险了。

最后,他选了一首中规中矩的诗词,写下交了上去。

侍女一张一张地收,很快便送到内室。

不多时,

内室传来一阵低低的议论声。

众人面面相觑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
这时,一个穿黑袍的中年男子从内室走出来。

他生得高大,面容威严,腰间系着一条玉带,左手还提着一个鸟笼,红毛鹦鹉也跟着观望场中众人。

此人一出现,园中顿时安静了下来。

有人认出他来,惊呼一声:

“赵王!”

“是赵王殿下!”

众人纷纷起身行礼。

萧易也跟着站起来,拱了拱手。

“好了,今日诗会玩得舒心便好,没那么多规矩。”

赵王李玄瑾笑着摆了摆手,示意众人不必多礼,从下人手中端着的一摞诗词当中拿起了几张,

“本王方才在内室,看了诸位写的诗。”

“有几句不错的。”

众人眼睛一亮。

李玄瑾拿起一张纸,念道:

“秋风萧瑟天气凉,草木摇落露为霜,这句气象不错。”

念完,他又拿起另一张:

“金菊满园香,秋月照人归……嗯,emmmm……还算工整。”

……

李玄瑾念完几首,看向沈墨言,笑道:

“沈公子的诗,本王也看了,不愧是江南四大才子,此诗意境深远,用词考究,当为上品。”

沈墨言谦逊地拱了拱手,

“王爷谬赞!”

李玄瑾放下诗稿,目光又在园中扫了一圈,最后落在萧易身上,眉头一挑,开口问道:

“你就是萧易?”

萧易一愣,连忙起身拱手:

“学生正是。”

李玄瑾上下打量他一眼,笑道,

“那首《将进酒》,本王听过。”

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,好大的气魄。”

萧易拱手:

“王爷谬赞。”

李玄瑾摆了摆手,笑着说:

“本王不谬赞,好就是好。”

“你交上来的那一首,本王看了。”

“知识……今日诗会,你怎么不上去写一首?”

老实说,萧易交上来的那首诗,就足以吊打全场了。

纵使是那沈公子,都远不及他。

只是,与《将进酒》和《声声慢》相比,还差点意思。

今日既有机会,他也想看看这位寒门才子,还能做出何等诗词,是否已经是极限了。

萧易苦笑道:

“学生才疏学浅,不敢献丑。”

李玄瑾眼含笑意地看着他,简言道:

“写一首。”

萧易一愣。

李玄瑾笑道:

“怎么,本王的面子不够大?”

萧易连忙道:

“王爷言重了。”

行吧行吧,你面子最大了,草民上去写就是了……

他深吸一口气,站起身,走到台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