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71章 让你偷我的马(1 / 1)

离旧的一年越来越远,离新的一年也就越来越近。

六年走了,七年来了!

自从过了年后,居庸关外的土地就开始出现忙碌的身影。

围石做垄,立基为界,刻碑立传,大家用能想到的法子来证明土地是自己的。

登籍造册的人每天都有。

自从宣府开始分土地,把粮食运回家,做样子结束后“反贼”余令并未派人去他们家把粮食给抢回去。

反而让他们用收获的粮食过了年。

众人突然发现,原来这世道上真的有青天大老爷。

风声一旦传开就会越来越离谱。

余令被吹上了天,成了不食烟火的神仙,成了菩萨的转世。

其实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居庸关内的百姓反了。

因为他们觉得父母官没听神仙的话给自己分土地。

他们点了大火,成群结队的冲击大户和衙门。

在做完这些之后醒悟了过来,然后开始拼命的朝着关外逃命,用这种方式来反抗欺压。

“恶毒的人啊!”

在百姓眼里余令是神仙一样的人,在那些大户和佃户的眼里余令就是畜生。

是余令在抢夺他们祖祖辈辈积攒下的资产。

百姓眼里的活菩萨,大户眼里的恶魔。

恶魔带着人去了东厂,东厂在朱由校驾崩的第二天就被清理。

人被清理,捏着诸多人秘密的案牍室也燃起大火。

大火足足烧了一天一夜。

现在东厂还在,可朱由校好不容易组起来的框架却是被彻底的摧毁了。

王振,刘瑾,魏忠贤三个人就代表了东厂的起伏的时间线。

余令细细地研究后发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。

朝堂的“权力制衡”非常反视觉。

东厂势力最大的时候,往往也是文官最强,皇帝最弱的时候。

是皇帝被压制的没法开始反击的手段。

东厂与文官不是简单的此消彼长,是一起出现的。

王振,刘瑾,魏忠贤是东厂出现后的三次“最强状态”,也恰恰是文官集体最强大的时候,没有强壮的文官.....

“东厂不过是皇帝手里一把无用的钝刀!”

回到京城,钱谦益就变得儒雅,会形容了,也不骂人了。

余令无奈的扭头,恨铁不成钢道:

“文宗大人,你看你什么都知道,但你说的语气不对,这难道不是两个性格不一样且一起长大的兄弟俩么?”

钱谦益快走几步:“哎,你的这张嘴!”

“别管我的嘴如何,我只能告诉你,当你在街头混过,和一群人打过族谱战,你就会明白我已经很温柔了!”

钱谦益想骂,反应过来后心里却莫名的一酸。

东厂的血腥味还没散去,东厂里没有勤劳的宫女,流血之后会端着盆快速的清理。

现在的东厂就是大战屠城后的模样。

烟火气没散,暗黑色的血迹历历在目。

进了东厂,还没来得及被处理,已经在等死的东厂听到脚步声猛的一愣。

待抬起头看到来人是余令后......

“小祖宗,可是小祖宗来了?”

钱谦益猛的一愣,不解的看着余令。

余令摊了摊手,也很无奈。

东厂是一个排资论辈非常变态的地方。

这里的人虽然蛮不讲理,惯以血腥手段来处理事情,可在血腥之下也有一条不带血的路。

那就是讲辈分。

等级森严到近乎刻板的辈分。

哪怕我比你早来一天,那先进来的我就是你的前辈,而你就是后辈。

一群变态的人,自然有一套变态的规矩。

魏忠贤掌管东厂时期的五虎,五彪,十孩儿十狗,四十孙就是这条辈分下的尊卑之道。

最直接的弱肉强食。

绝对的服从体系,权力与压迫并存的官场法则。

在这个体系内,余令真的是老资格,比魏忠贤还老的资格。

哪怕余令现在和东厂没有一点的关系,可余令的高辈分却是无可争议的事实。

因为余令是目前东厂唯一没被清算的掌刑千户。

在人心散乱,树倒猢狲散的东厂里,余令的出现就是一道光。

众人闻讯而来,嚎哭着跪地,来和余令见礼。

“先打扫卫生,我不喜欢这个味道。”

“小祖宗说话了,小的们动起来,小祖宗爱干净,快快,咱们把卫生收拾好,一会小祖宗要训话!”

钱谦益皱着眉头。

“别皱眉,你没走到这一步,等在生死的抉择面前只要有一点希望也会死死地去拼一下,真的,没乱说。”

“他们在利用你!”

“年兄年弟,同窗,同乡,座师又何尝不是呢?”

“不一样!”

“一样,不都是为了活着!”

“我是说你,他们在利用你!”

余令嘴角含笑,喃喃道:

“如果没有先前的那摊子事,你知道的,神宗应该有意让我掌管东厂,所以,不存在利用!”

“多少年前的事情了!”

“这才多少年啊,赵士桢大学士知道么?

他是神宗第一个看重的人,他才是布衣入仕,他临终前还在念神宗。”

赵士桢没有参加科举,被神宗看中,以布衣入仕。

“既然你说了,我也提一嘴,知道他为什么最后走错了路么,为什么妖书案,张公守孝之争都有他么?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他上呈了《用兵八害》的奏疏,直接指出兵部和边军的军事弊病,他说“兵器不精、战术落后、将帅无能”!”(非杜撰)

余令闭口不言,赵士桢就是这么郁郁而终的。

他得罪了人,他得罪的那些人就用这个法子来惩罚他。

他是神宗提拔的人,那些人就偏不让他靠近神宗。

“扫地吧!”

钱谦益跟着忙了起来。

东厂一旦打扫完毕,余令就要开始杀人,悄无声息的杀,就像这群人没来过一样。

余令这么做是以免造成恐慌。

在锦衣卫的朱由检已经恐慌了。

一个在内阁里端茶倒水做杂事的“行走”小吏,竟然在他们那个破烂的家抄出数万白银。

不是一个人,是人人如此。

“疯了,疯了,他们这是疯了,这就是他们嘴里的没钱,这就是他们嘴里的没钱,有意思,哈哈,太有意思了!”

“殿下,钱从来就是小头!”

“那什么是大头?”

“内阁诸大人商议的军国大事,对京城外,对全天下的商人而言,第一件时间知道国策的变动堪比黄金万两!”

“比如?”

“比如皇城的贡品,采办,他们会提前得到消息,会压货,压价!”

“然后高价卖给去采办的人,完了后双方坐在一起分钱是么?”

“这也是小头!”

朱由检不想再听下去了,知道越多他越觉得这个世道颠。

先生教自己当君子,以圣人的目标要求自己。

他们呢?

嘴里喊着君子,做的事情却和君子背道而驰。

“朱大人,我原本以为《金瓶梅》就是文人幻想的醉生梦死的,现在看来,写的不够好,不够现实啊!”

看着信王哭着离去,朱大典扭头看着肖五怒道:

“肖大人,书是你给的?”

“啊,是我啊,你怎么这么聪明,你咋知道是我?”

朱大人深吸一口气,这个肖五人一本正经,却说着让人牙痒痒的话。

“是余令让你带来的么?”

肖五一愣,不解道:“他不让看!”

“混账!”

肖五挠着头,着急道:

“我不知道你在,我明日给你带一本《痴婆子传》如何,最近大家都在看,朱大人......”

朱大典猛的一踉跄。

造孽啊,这个狗东西到底是赤诚还是在装疯卖傻啊!

朱大典这次回京是来述职的,准备好升官的。

他在天启五年的时候指挥水师,亲自上阵,多次击退“红毛番”的武装偷袭。(荷兰)

他用少于红毛番人数两倍的水军,把红毛番按在大海里打。

红毛番赔了三千多两白银。(非杜撰,他们一直在赔钱,清朝却说他们是“被迫纳贡者”和“企图行贿者”。)

这一次回来险些走不了。

朱大典发誓,只要此件事了,只要能回到南京,他一定会把自己贪的那些钱全都拿去修桥补路。

朱大典在当官的这些年里贪了不少钱。

朱大典这个人很奇怪,可能和小时候的家境贫寒有关,他很爱钱。

除了爱钱这一点被人诟病,他的才学和机变非常适合当官,能力极强,还能上阵杀敌。

回京的阮大铖应该知道这个人,举荐并委以重任。

看着肖五撵上来,朱大典觉得这个大个子真是烦。

“别跟着我,我嗓子不舒服,我去找王大人!”

王化贞大人已经闭关了,跟着他一起闭关的一共二十八人,全是他的杏林好友。

“孙大人,你可是让我想的好苦,好苦啊!”

孙得功浑身发抖,可脑袋插满大小银针的他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
看着浑身发抖的,用眼神不断求饶的孙得功,王化贞附耳笑道:

“乖,不急!”

耳边低语,温柔的得像在哄孩子睡觉。

第一针,从后颈“天柱穴”刺入!

轻轻捻动的那一瞬间,孙得功的身体猛地绷紧,炖刀子割肉的从骨头深处往四肢百骸蔓延!

第二针,肩井穴!

这一针按下,像烙铁瞬间烫穿肩胛,铁链哗哗响,嗓子眼里的呜咽,像野兽的哀鸣!

“孙大人啊,这才是第二针。

小老儿的这套针法,一共六十八,可以扎三天三夜,嘿嘿,我保证不伤你一根骨头,完事儿了身上连个针眼都找不着。”

叹息声里,王化贞按下第三根针,这根更细,更柔韧,这一针按下,孙得功突然就能说话了!

“大人,我错了,我错了,给我一个痛快吧,啊啊啊~~~”

“痛快,凭什么,你知道我这几年是怎么过来的吗,我成了奸人,恶人,烂人,全都拜你所赐!”

“这一根它叫‘游丝针’。”

王化贞嘿嘿一笑:“从指甲缝进去,沿着指骨往上走,孙大人,你猜最后会从哪儿出来?”

在王化贞身后,一群人正在奋笔疾书,他们要记录。

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”这种观念深入人心。

医者仁心是杏林的价值观。

法典也明确规定残害尸体要处以严厉刑罚。

出于道德,职业操守和律法很少有人会通过“人”来专研医术。

如今,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屋子里不用管这些了!

他们虽然是大夫,也有一颗青史留名的心,他们要补足《洗冤集录》没写完的那部分。

今日,就是机会!

文老六兴奋的瞪大眼睛,像好学的学子一样目不转睛!

高人啊,这他娘的才是高人!

疼痛不可怕,那种被完全掌控、无处可逃的恐惧比疼痛更可怕。

纯折磨,不杀人。

孙得功这样的是要千刀万剐的,刽子手已经在吃斋了,七日一过就开始。

“啊,啊,我错了,我错了!”

烛火忽然跳了一下,地上的那滩黑影在慢慢变大,像活过来一样,文老六被吓了一大跳。

“让你偷我的马,让你偷我的马......”

文老六又被吓了一大跳,缩了缩脖子喃喃道:

“一匹马至于么,多讹点钱就是了!”

“至于,非常的至于!”

文老六没想到这老头的听力这么好,看着那双温暖却没感情的眼睛,咽了咽口水。

“大人说的对!”

“让你偷我的马,让你偷我的马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