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666章 秦珩266(尤物)(1 / 1)

沈天予和秦珩所见略同。

也觉得这步六孤对自己过分特别了。

但他不好明说。

他冲秦珩道:“阿珩,休得无理,步兄只是热情好客而已。”

步六孤雪白俊颜又红了一层,宛若涂多了胭胭。

他本就生得雪肤狐眸,五官精致鲜妍,脸一红,显得肤色更为娇嫩动人。

因是鬼仙,有几分仙气,又在这钟灵毓秀之地修炼数千年,修得十分洁净。

颇有几分冰肌玉骨那味儿。

用倾国倾城来形容他的美色,一点都不夸张。

沈天予暗叹,还是古人用词精准,美人今指美女,放在古代却既可指男,也可指女。

他能理解秦珩了。

明知步六孤会读心术,可是他很难保持心里没有一点波澜起伏。

见沈天予心中说自己是美人,步六孤心情好了些。

他拿起一壶酒,酒壶是他生前带过来的,青玉雕就,十分精美。

酒却是一早下山买的。

他嫌山下买的酒瓶丑,便将酒水倒进了自己的酒壶中。

他给沈天予斟了一杯,又给自己斟了一杯。

他端起酒瓶,敬沈天予道:“天予兄,我对你一见如故,相逢恨晚。我步六孤修炼数千年,生前好友死的死,投胎的投胎,早已失了联系,但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,希望我们来日方长。”

他将杯递到唇边,一饮而尽。

沈天予捏着酒杯却泛了难。

他酒量不行。

这酒是白酒。

这一杯喝下去,他会发酒疯。

步六孤道:“你抿一下即可,心意我领了,不必为难。”

沈天予便将杯递到唇边抿了一下。

步六孤伸手将他喝过的酒杯拿过来,全部喝光。

沈天予眸色微怔。

这种事元瑾之平日经常做。

有时夫妻俩会小酌一番,他只喝红酒。

红酒也不能喝多,剩下的便由元瑾之拿去喝了。

这动作由步六孤做来,多少有些暧昧了。

步六孤道:“天予兄,切莫多想,我真拿你当兄弟。”

沈天予只得转移话题,“步兄,你喝这么多,不会醉?”

步六孤挑唇,“我是鬼仙,千杯不醉。”

那双多情的狐眸,沾了酒意,更显波光潋滟,魅惑动人。

沈天予低眸去夹菜。

平时只知盛魄魅惑,如今见这步六孤,却又胜盛魄三分,不愧是修炼数千年的鬼仙。

步六孤问:“盛魄是谁?”

沈天予刚要答。

秦珩替他回:“我的好友,也是我楚楚表妹的老公。”

步六孤突然有点羡慕人间的热闹。

往常他觉得此地清静,有利于修炼。

如今只觉得这里冷冷清清,孤孤单单的,天光无限漫长,了无趣味。

秦珩见言妍不吃了,知她吃饱了。

他向步六孤略一抱拳,“前辈,你和我哥继续,我带言妍去收拾一下,该下山了。”

步六孤抬眸看他一眼,没应。

这几日,他和他老是吵吵闹闹。

他就这么走了,他心里竟生出一丝不舍。

一如当初送走珺儿,他也是难过了很久,过了很长时间才适应。

本来修的是无情道,却仍是难逃一个“情”字。

返回房中,秦珩简单收拾了东西。

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,就几样生活用品,塞进包里,带下山,就扔了。

落下,会惹步六孤嫌弃。

一个小时后。

三人辞别步六孤。

步六孤立在大门外,冲沈天予挥手,“天予兄,你且记着路,以后有空,可常来陪步六孤小酌一杯,好酒好肉定当管够。”

沈天予微微颔首,“好,步兄,我们来日方长。”

秦珩看向面白如雪的步六孤。

这依依惜别的模样,哪像修炼千年的鬼仙?

分明就是一惹人心生怜爱的多情俏美男。

秦珩上前伸手抱住步六孤,大手轻拍他削薄的后背,道:“前辈,您是我和言妍的大恩人,日后我也会时常带言妍来探望您。这几日多有得罪,请前辈恕罪。”

他身体温润。

宛若一块在怀中贴身蕴养了许多年的宝玉。

那莹润的体温隔着丝绸衣服竟能渗出来。

秦珩暗叹,这个老六竟是天生的尤物,得亏是男子。

若是女人,下了山,怕是个祸国殃民的角色。

本来步六孤有点感动,窥见秦珩的心思,那点感动瞬间荡然无存。

他一把推开他,嗔道:“阿珩,你且等着,万一哪一天我投胎转世,一定先去祸害你家。”

秦珩不当回事,“你为修炼,舍弃肉身,好不容易炼成鬼仙,亦鬼亦仙也似人,你舍得放弃这千年的成果才怪。”

三人同步六孤挥手辞别。

离开前,秦珩仰头望天,声音沉重道:“四哥,我们走了!”

明知他已魂飞魄散,听不到,他仍是向他告了别,心中堆满沉甸甸的遗憾。

那遗憾搅得他心痛不已。

三人向前没走多远,白姬已带了四只巨雕,等在附近。

一行人跨上巨雕。

巨雕展翅腾空而起。

四人身影渐渐消失不见。

步六孤将腰上佩剑取出,拔开剑鞘,默念几句咒语。

骞王现出身形。

将剑挂回腰间,步六孤仰头望着天上已渺小如尘的人影,道:“骞,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明明永生不灭,却那么执着地想投胎做人了。”

骞王也望向天空,“前辈,你莫非真喜欢上沈天予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