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8章 10万免疫(1 / 1)

硝烟未散,被霍盛那终极大招煮至沸腾的永夜海面上,还弥漫着令人作呕的焦臭味。

但此刻,沈夜的视网膜上,系统面板正闪烁着比极地极光还要璀璨千百倍的结算提示。

【深渊赏金:第十层王之宝库,开启!】

前六层的奖励像泄洪的瀑布一样疯狂刷屏。

庇护所核心、高级规则卷轴、史诗级传说级装备、成吨的泰坦合金、稀有图纸……

这些东西足以在永夜世界重新建立起一个主宰级的庞大势力。

但对现在的沈夜来说,它们甚至连让他的心跳快一拍的资格都没有,只能算是开胃菜。

他那双犹如幽潭般的黑眸,死死盯着第七层往后跳出的金色提示框。

【第7层】

【复制之石×1。】

一枚仅有拳头大小的赤红色石块从光芒中凝实,轻飘飘地落入他的掌心。

石头表面流转着极其细微、复杂到让人头晕目眩的规则纹路。

在掌心握着,就像是捏住了一颗缩小了亿万倍的红矮星,温热,沉甸甸的。

继续。

【第8层】

【复制之石×1。】

【极限改装图纸×1。】

第二枚赤红石块到手。

沈夜暂时没空去细看图纸,两眼死死钉在继续刷新的提示框上。

【第9层】

【复制之石×1。】

【随机高阶遗物法球×1。】

【9级庇护所核心×1。】

9级核心!

一颗散发着深紫色幽光、内部仿佛蕴含着一个微型黑洞的结晶体缓缓从虚空中浮出。

它的体积比7级核心大了整整一圈。

他的庇护所才刚刚借着利滚利升到8级。

而现在,这颗9级核心直接砸在了他脸上!

这意味着,他的庇护所连瓶颈都不用等,直接就拿到了通往下一个更高维度的直通入场券!

然而,根本没给他感慨的时间,第十层的光芒轰然炸开了。

那是一种他来到这个世界后,从未见过的颜色。

纯白之中带着一抹神圣的微金暖光,一点也不刺眼。

却能轻易驱散人体内哪怕最深层的寒意,让人从骨子最深处感到一阵战栗的温暖。

【第10层】

【复制之石×1。】

【光之法则装备:昔日的坚守×1。】

【基础物资全图鉴规则卷轴×1。】

第四枚复制之石落袋。

紧接着,一件通体纯白、宛如用月光浇筑而成的外骨骼轻甲从光芒中缓缓浮现。

它的表面没有任何繁复的花纹,仅仅在胸口的位置,刻着一道极淡的日轮刻痕。

系统破天荒地,为这件装备弹出了一排堪称炸裂的数据面板:

【光之法则装备·昔日的坚守(唯一)】

【防具类别:法则概念型套装铠甲】

【属性1:绝对壁垒。无视并豁免敌方100,000(十万)点综合体魄及以下产生的所有基础物理、动能伤害。你的San值上限翻倍。你的精神属性翻倍。】

【属性2:法则免疫。无视灾厄级以下,一切黑暗系/畸变系/精神系/因果系的即死、侵蚀、精神污染与灵魂控制效果。】

【属性3:永昼之躯。穿戴时,存在本身即为光源。身处永夜等无光环境时,每秒强行恢复5%最大生命值与5%San值。可对敌对黑暗生物施加“灼烧审判”。】

【简介:他们没能撑到天亮,但他们的坚守可以。】

“十万……绝对免疫层。”

沈夜死死盯着那行堪称不要脸的概念数据,连呼吸都忍不住停滞了半秒,心跳如擂鼓般砸在耳膜上。

要知道,刚才他化身暗金机甲,硬生生借着各种BUFF和规则堆到极致,也就十万出头的基础体魄。

而这件轻飘飘、仿佛毫无重量的轻甲,其底层逻辑居然是直接判定十万体魄以下的物理伤害为“无效”!

换句话说,如果沈夜穿着这玩意,霍盛刚才那引以为傲、企图同归于尽的终极大招打在他身上可能连一丝白印都留不下!

哪怕他站在那让几千只领主级的畸变怪砍上一整年,都破不了防。

“第十层就已经这么不要脸了,那以后要是有十几层……”

沈夜扯了扯嘴角,将那件流光溢彩的轻甲直接拍在身上融入体内。

随后,他的目光移开,重新定格在那四枚散发着波动红光的赤红色复制之石上。

系统为这种石头给出了单独的提示框:

【复制之石:高阶规则造物。】

【可对系统承认的目标进行一次复制。】

【复制结果视目标位格、绑定状态、概念完整度而定。】

【不可复制自身,不可复制活体。】

四枚。

他盯着那四枚石头,眼神越来越亮,脑海里已经开始了极限的思考。

利滚利、升星咯、门票。

这三个变态的专属天赋,已经构筑成了他极其变态的经济永动机。

每天一到零点,他的身家就会像滚雪球一样无限翻倍。

而现在,他手里捏着四枚名为【复制】的高阶规则石头。

如果这种连名字都透着作弊气息的玩意,也能被他的利滚利吃复利利息……

沈夜闭上眼,迎着那冷冽刺骨的海风深吸了一口气,再猛地睁开。

“这种东西……”

他低声开口,嗓音里翻滚着连四周海浪都要退避三舍的病态贪婪。

“要是也能吃利息,那这片永夜世界的账本,从明天起,就该全盘作废,换我沈夜来重写了。”

说干就干,沈夜心念一动,试图将这四枚石头放进背包里。

“叮!”

刺耳的提示音瞬间炸响,紧接着是一个带着大红色感叹号的拒绝弹窗,硬生生砸在了他脸上:

【复制之石属性判定:底层规则造物。】

【错误:该物品处于高维序列,不被判定为普通可复利物资范畴!】

【驳回结果:该物品无法被专属强化·利滚利(金)复制或产生利息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