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:义赈风波(1 / 1)

伏虎帝国 梁山好汉 884 字 17小时前

——员外怒斥贪墨吏,深闺惊破通奸谋

一、议赈灾员外诮贪官

崇宁七年五月,山东大旱,赤地千里。蝗虫蔽日,饿殍塞途。朝廷虽下诏蠲免赋税,然地方官吏趁机中饱私囊,赈粮十不存一。

郓城县富户“及时雨”宋江之父宋太公,素有仁名,开仓放粮,赈济乡里。然见官府所发“赈灾银”竟铸有“童贯监造”字样,且米中掺沙,怒不可遏。

恰逢济州通判王瑾巡视郓城,设宴邀士绅“共商赈务”。席间,王瑾假意悲悯:“本官日夜忧民,奈何库帑空虚……”

宋太公拍案而起,须发皆张:“库帑空虚?老夫亲见你府中姬妾日食三牲,马厩新添西域良驹!尔等口称赈灾,实则剜民骨以肥己腹!若天下皆如尔辈,不如无官!”

满座皆惊。王瑾面红耳赤,拂袖而去。

此事传开,百姓呼宋太公为“义赈员外”,暗中称颂:“梁山有义子,郓城有义父!”

二、惊幽会主母通都管

与此同时,东平府卢俊义府中,亦起风波。

卢俊义自归梁山后,留妻子贾氏与管家李固守家。李固本为市井无赖,因卢俊义提携,掌管内外账目。然其心术不正,久窥贾氏美色。

一日深夜,燕青奉宋江命回东平探查军情,潜入卢府后园。忽闻西厢有低语,拨开竹帘,赫见李固与贾氏对坐饮酒,言语狎昵。

燕青怒极,欲闯入,又恐打草惊蛇,遂悄然退走,密报梁山。

宋江闻之,长叹:“玉麒麟英雄盖世,岂料家宅生此秽事!”

三、设局取证,浪子潜踪

吴用献计:“可令燕青假作远行贩马,留书一封,言‘主人若归,速焚此信’。李固必疑,私启观之。”

燕青依计而行。果不出三日,李固拆信,见内无字(实为密写药水),以为无碍,反将信藏于枕下。

燕青夜入,以矾水熏之,显出字迹:“主人已知尔等奸情,三日后归。”

李固大骇,急与贾氏商议:“若卢员外归,我等死无葬身之地!不如先告他通梁山,夺其家产!”

四、诬告成狱,忠良蒙冤

次日,李固赴东平府衙,呈状:“卢俊义私通梁山,家中藏有反书!”

知府本与高俅有旧,当即派兵围卢府,搜出“反诗”(实为李固伪造)。

贾氏当堂指证:“妾身亲见其与宋江密会,图谋不轨!”

卢俊义尚在梁山,闻讯大惊。宋江欲发兵救之,吴用劝道:“若强攻,反坐实其罪。不如智取。”

五、石秀孤身探虎穴

石秀请命:“某愿独入东平,查明真相!”

他扮作脚夫,混入牢城营,买通狱卒,得见卢俊义。

卢俊义泣道:“吾一生清白,竟毁于家奴淫妇之手!”

石秀安慰:“哥哥莫忧,梁山兄弟已在路上。”

归报后,宋江即命张顺、张横率水军断东平水路;关胜、呼延灼屯兵城外;燕青联络旧部,准备劫法场。

六、员外再斥,民心向义

宋太公闻卢俊义蒙冤,拄杖至府衙,当众高呼:“卢员外乃国之良将,尔等陷害忠良,天理难容!”

百姓感其义,聚于衙前,高呼:“还我卢员外!”

知府惧民变,暂缓行刑。

七、真相大白,奸佞伏诛

六月初六,梁山军压境。东平守军溃散。

燕青率精锐直入府衙,擒李固、贾氏。

搜其卧房,得通奸书信、伪造账册、私吞赈银清单。

卢俊义洗冤出狱,见家产尽被李固变卖,妻已失节,仰天长啸:“吾半生豪杰,竟遭此辱!”

宋江抚其背:“兄长勿悲,梁山即是家园!”

当众审问,李固、贾氏供认不讳。

卢俊义亲执钢刀,斩李固于市;贾氏羞愧自缢。

八、赈灾续义,民心归附

事后,宋江命将李固所侵赈银尽数发还灾民,并开卢府粮仓,救济东平百姓。

宋太公闻之,遥望梁山方向,含泪道:“吾儿所聚,非贼寇,乃真义士也!”

自此,山东百姓皆知:

官府不可信,梁山可托命。

“替天行道”四字,深入民心。

登场人物信息:

-宋太公:六十八岁,宋江之父,郓城员外,怒斥贪官,主持义赈。

-卢俊义:绰号“玉麒麟”,四十岁,蒙冤入狱,终得昭雪。

-燕青:绰号“浪子”,二十七岁,潜入卢府,揭发奸情,智取证据。

-李固:三十五岁,卢府都管,通奸主母,诬告主人,终被斩首。

-贾氏:二十九岁,卢俊义之妻,与李固私通,自缢身亡。

-石秀:绰号“拼命三郎”,三十岁,孤身探狱,传递消息。

-吴用:绰号“智多星”,三十六岁,定计取证,避免强攻。

-宋江:绰号“及时雨”,三十七岁,统筹全局,救卢俊义,续行义举。

-王瑾:四十二岁,济州通判,贪墨赈粮,遭宋太公当众羞辱。

时间:北宋徽宗崇宁七年五月至六月(公元1108年夏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