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说的不是女朋友,我没有女朋友。
我这种人脾气爆性子野,动不动就打架,没有哪个女孩受得了。
要说坏,我天生真的不坏。
只是我不知道活着的意义是什么。
家里永远空荡荡的,没有人在乎我几点回家,没有人在乎我有没有吃饭,没有人在乎我在学校干了什么。
我考了第一名,没有人夸我。
我打架被叫家长,来的永远是管家或者保姆。
我故意闯祸,故意惹事,故意把事情闹大,就是想让他们看我一眼。
哪怕是一眼。
哪怕是一句周肆你怎么这么不懂事。
但他们没有。
他们太忙了。
忙着开会,忙着签合同,忙着应酬,忙着赚那些永远赚不完的钱。
他们的世界里,有员工,有客户,有合作伙伴,有竞争对手,就是没有我。
所以我开始摆烂。
既然没有人管我,那我爱怎样就怎样。
我穿最张扬的衣服,开最快的车,打最狠的架。
我想让所有人都知道,周肆这个人不好惹,别来惹我。
但其实我很清楚,那些被我打的人,被我欺负的人,他们什么都没有做错。
错的是我。
我只是在发泄。
发泄那栋空房子带给我的孤独,发泄那对不回家的父母带给我的愤怒,发泄这个世界好像根本没有人在乎我的绝望。
我把自己伪装成一头凶神恶煞的野兽,张牙舞爪,见谁咬谁。
但我心里清楚,野兽的凶狠,不过是因为害怕。
害怕被忽视,害怕被遗忘,害怕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任何人在意自己。
所以我把所有人都推开。这样,就没有人可以伤害我了。
这样,当他们不回来的时候,我可以说老子才不稀罕!
但遇到黎若那天,一切都不一样了。
那是大一新生报到的日子,九月,帝都的夏天还没走干净,空气里全是闷热。
我那天本来不想去学校的。
开学的热闹跟我有什么关系?
我又不是去上课的。
但陆燃那小子非拉着我去,说新生报到来了好多不懂事儿的,让我去开开荤,别成天闷着像头傻狍子,不去白不去。
我被他拽着,百无聊赖地走在校园里,看着那些拖着行李箱满脸新鲜感的新生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
一群蠢蛋。
然后我看到了她。
她站在报到处的队伍里,穿着学院里最漂亮的那套校服裙,头发很长,散在肩膀上,长得白白净净的,只是远远看着就觉得她很香。
她低着头在填表,侧脸线条很柔和,像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耀眼小公主。
周围每个人的眼睛都在看她。
男生看她的脸和身材,女生看她的脸和身材还有改良过的裙子,所有人都在议论她。
不知道怎么的。那些眼神落在她身上,让我觉得很碍眼。
特别是故意议论她身材的那一个,我一时气不过,让人把他们带到樱花林里被我狠狠教训了一顿。
当她经过那片樱花林的时候,我已经把那几个不懂事儿的毛头小子教训过了。
我故意装深沉靠在樱花树上,拿出打火机点烟。
那天阳光很好,花开的正盛,我当时那个侧影在她那个角落看上去应该很帅吧?
毕竟学院里没有哪个女生会觉得我不帅。
她一点都不忌惮我,就那样迈着小步伐走过来了。
说实话,我当时心跳的很厉害。
我往常打架心跳都没这么快过。
我叼着烟,侧眸瞥了她一眼,她整个人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发光到我根本挪不开眼。
那一刻,我觉得我要完蛋了。
要知道我这人最讨厌女生了,可她完全激不起我的讨厌欲。
从那天起,老天像欠了我似的,开始追着给我喂饭了。
也是那晚,我人生中第一次接触到了女生的内衣内裤。
我那么大一个糙老爷们儿,平时连女生看都懒得看一眼,那晚却瞒过所有人的眼睛躲在卫生间里偷偷洗女生的内衣。
后来不知道是不是那晚洗太多了?
导致半夜睡着了都在她身上扒内衣。
然后……然后你们应该也懂的。
男人嘛,比较容易冲动,又是血气方刚的年纪。
要知道在这之前的二十年里,我对自己的生理需求没任何欲望。
大概是打架太忙没顾得上?
又或者是……在那方面还没开智?
反正我没任何想法。
可那晚过后就完全变样了,身体里的荷尔蒙如野草一样疯长。
我开始变得没心思打架了,更没心思在父母那里博取关注度,
我脑子里只有她,卫生间里,浴室里,床上,梦里……无时无刻不在幻想那些画面。
无时无刻都有忙不完的手工活。
手工活你们也应该懂吧?
医生说不能太频繁,容易引起……你懂的。
所以我后来稍微克制了点,
大但越克制,心里那股欲望就变得越强烈。
可她实在太耀眼了。
耀眼到学院里所有天之骄子都黏上了她。
我发誓要把她抢过来,大dO特dO,让她身体里全部都是属于我的。
可是,她不仅长得好看,还太聪明了,我玩不过她,甚至还打不过,根本没有任何机会……
好难抢。
抢得好累。
好想把她锁在我的床上,狠狠地……她。
我那方面真的很不错。
他们五个根本比不过我,对了,还包括那个傅沉洲,没一个能比得过我。
无论是身材上,力气上,还是那个。
我承认,我技术确实有点欠佳。
但哪个男生在毫无实战经验的情况下就能达到那种地步。
要是能,那一定是骗你的,你可别信。
还有一点作为过来人再提醒你们一句,千万别把你的女朋友或者爱慕对象介绍给你的好哥们认识,最好都不要带出去见面,容易被撬墙根。
特别是那种嘴上一口一个厌女的男人,很容易迷惑你,切记别信。
不过,撬我墙根那哥们没有我运气好。
黎若消失五年后回来的那天,我跑的比谁都快,抢得比谁都要凶。
我赌上我全部身家,带她私奔到我的岛屿,将她占为己有。
那几天,我把这辈子所有的运气都花光了。
其实我和她之间的亲密事,我不想跟任何人分享。
但如果你非要问……
我只能告诉你,我们都很疯。
疯到什么程度呢?
疯到那几天,我们几乎没怎么分开过。
没怎么分开过,就是字面上的意思,很好理解的,对,就是你们想的那个样子。
疯到我们忘记了吃饭,忘记了去做其它事。
疯到我的背上多了几十道抓痕,她的身上全是我留下的印记。
疯到我们像两头饿了太久的野兽,终于找到了猎物,拼命地撕咬,拼命地占有,拼命地确认对方是真实存在的,是不会再消失的。
那几天,我们不止是在床上。
我们还会在阳台上边看日出夕阳边做。
我搂着她,她靠在我怀里,海风很大,吹得她的头发飞起来,拂在我脸上痒痒的。
我夸她好美。
她回头看我,眼神有点复杂。
“你……你是不是被人夺舍了?怎么突然这么会说话?”
我痞里痞气的笑了:“大概是……憋太久了。”
“憋什么?”
“憋想说的话。”
五年前,我想说很多话,但说不出口。
想说我喜欢你,想让你成为我一个人的,想说我不能没有你。
但每次话到嘴边,就变成了凶巴巴的“你给老子站住”“你他妈别跑”“你再动一下试试”。
我不是不想说。
是不会说。
从小到大,没有人教过我怎么表达感情。
我爸妈没教过我。
管家没教过我。
我身边所有人都在告诉我:
你是周家少爷,你要狠,你要凶,你不能软弱,你不能让人看出你在乎什么。
因为一旦让人知道你在乎什么,就会有人拿那个来威胁你。
所以我学会了把所有情绪都藏起来。
藏成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,藏成一个谁都不敢靠近的疯子。
但对着她,我藏不住了。
也不想藏了。
“黎若,我喜欢你。”
她愣住了。
我也愣住了。
我没想到自己会说出来,就那么突然地说出来了。
我看着她,心跳快得不像话。
然后我低头吻住了她。
那天晚上,我们在阳台上待了很久。
海风很大,星星很亮。
她靠在我怀里,我搂着她,谁都没说话。
但我知道她听到了我的心跳,毕竟那么快,那么响,像在说:我喜欢你,我喜欢你,我喜欢你。
说了五年,终于说出口了。
好了不说了,我最近绑了一个系统,说什么新世界会马上开启,让我下一世做任务攻略她,只要好感度达到一百,我和她就能逃离这个世界永远在一起,成为一对谁都不会再打扰的神仙眷侣。
就是不知道这破系统有没有绑定那几个疯子。
要是也绑了,我就把他们一个个的都鲨了。
下一世,黎若,我们正式交往吧。